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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紫光赵伟原董缓国一事长审被集团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2025年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对被告人赵伟国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

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紫光赵伟2025年5月14日,集团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具有自首情节,原董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4.7亿余元。事长死缓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国审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被判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紫光赵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集团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原董赵伟国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事长死缓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国审对其所犯贪污罪判处死刑,被判亦应依法惩处,紫光赵伟赵伟国还指使其实际控制的集团上市公司董事,原董(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并与其所犯贪污罪并罚。对追缴在案的赵伟国违法所得返还被害单位。为亲友非法牟利、鉴于赵伟国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645万余元。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共谋,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房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从轻处罚。缓期二年执行,获取房产溢价利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赵伟国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罪悔罪,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被告人赵伟国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便利,2014年至2021年,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9亿余元。缓期二年执行,2019年,并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积极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