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地区仅存的缺电区无核电三厂2号机组将于17日停机除役,在野党合推“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6条修正草案,危机未两湾地昨天(13日)在台民意机构“三读”通过,年台停止运转的核能核电核电厂最多可延役20年,但仍须台电主动提出申请。电蓝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13日仍称,白阵核三“依法”于17日除役,营拼即使申请延役,重启相关程序及安全检查约需三年半。缺电区无意味着未来两三年内,危机未两湾地台湾地区不会有核能发电。年台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核能核电据台湾地区现行规定,电蓝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效期最长为40年。白阵由国民党、营拼民众党联手提出,获“三读”通过修改版本增订延役期限,最长为20年,亦即核电厂在安全无虞状况下,可运转60年。对于已停役的核电厂,“三读”条文也明订“运转执照有效期间届满后,须再继续运转者,经营者得向主管机关申请”,经确认安全无虑,并审核同意,即可继续运转。民进党昨天在台民意机构开会时使出人海战术,共30位绿营民代登记发言。民进党民代庄瑞雄激动宣称,兰屿放了10万桶核废料已有43年,兰屿人好像矮人一等。民进党民代林宜瑾也称,在台湾正式进入“非核家园”的前4天,蓝白民代硬要推翻除役标准,她再次喊出“大罢免大成功”。国民党籍“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召委”葛如钧认为,核三厂2号机17日就停止运转,有能源安全才有台湾安全,希望跨党派支持。国民党民代王鸿薇强调,修“法”只是放宽“核管法”中的延役限制,“仍由经营者台电决定是否提出延役”,再由主管机关审核。她讽刺,民进党派出30人发言,竟无一人看懂,只会像鹦鹉般重复“大罢免大成功”。卓荣泰昨天受访时称,即使修“法”通过,不代表核三厂2号机可以继续运转。若要重启,须经安全检查程序,依照台电估算,重启核三厂需要三年半。他称,台湾没有重启核电厂的经验,包含地震带是否影响、设备能否更新、维修零件是否买齐,均需考量。卓荣泰也再次宣称,目前台湾“没有缺电问题”,就算核三厂2号机除役后会减少3%,“也是在安全容量之上,保证2032年前用电无虞”。台行政机构发言人李慧芝称,修“法”通过后尚无相关细部规范,“故并无相关延役评估规划”。台经济主管部门称,核电厂虽取得延役或重启的“法律”依据,但核三2号机运转执照效期仍为40年,须在5月17日停机。台“核安会”表示,将审视修“法”相关影响,做好核电厂安全管制的把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