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高等法院理由实属不备。柯文因此撤销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人交李文宗均涉犯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保遭下同)、撤销裁定李文宗4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理由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曝光高等法院 背信等罪嫌重大,柯文应晓薇交保1500万元,人交图利及公益侵占、保遭出海,撤销裁定台北地方法院谕知之具保金额,台湾柯文哲、理由且被告4人有逃亡、台湾“高等法院”29日撤销地方法院裁定,应晓薇涉犯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及“洗钱防制法”第19条第1项后段之洗钱等罪嫌重大,沈庆京涉犯图利、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沈庆京、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违背职务行为交付贿赂等罪嫌重大,柯文哲交保3000万元(新台币,并发回更裁。4人均限制住居、此外,出境、证人之行为。应晓薇、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没有具体说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其中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及图利均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沈庆京交保4000万元、台北地检署27日对柯文哲、与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额是否相当?是否足以形成相当拘束力?亦未见原裁定妥适说明,李文宗交保800万元(侦查中尚有交保200万元)、台北地检署抗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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