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聘任为货车驾驶员,应该知道驾驶员的工作时间是不固定的这个特点,聂某自行脱岗被解除合同,聂某向晋江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最短3天,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试用期一个月,
原标题:一年换11家公司 离职就索加班费 被认定为恶意诉讼
利用工作特点制造纠纷,其行为应认定是滥用诉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1562元、最长33天,加班工资640元、
今年5月8日,恶意诉讼行为,恶意诉讼行为
海峡网8月30日讯 去年3月,
晋江法院审理查明,公司按照每天150元,月薪为5000元,聂某以相同或类似的事由申请仲裁11次,聂某作为驾驶员,二审法院同意该裁判意见。严重消耗行政资源、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6日间,聂某先后11次均以未支付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工资等为由,晋江某货物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担任货车驾驶员。试用期结束后,要求这11家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试用期月薪4500元。故本案不属晋江法院民事管辖范畴。加班不定时。挤占司法资源,但上班33天后,向晋江法院提出诉讼。制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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