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台湾4位里长赴大陆旅游遭起诉,法官认定“未涉选举政治”

台湾高雄前金区4名里长遭爆料在2024年台湾地区两项选举前接受大陆的无罪位里招待旅游,被岛内检方依所谓的台湾“反渗透法”起诉。但法官认为,长赴团员有支付部分旅费,大陆定且多名证人指出,旅游他们旅游期间并无受到明确指示要支持哪位候选人,遭起治因此难以认定构成贿选,诉法涉选判决4名里长无罪,举政可上诉。无罪位里2024年台湾地区两项选举前,台湾高雄市前金区有4名里长遭指控接受大陆的长赴招待旅游。判决指出,大陆定陈姓里长在2023年9月招揽31名团员到北京旅游,旅游6天5夜行程支付17500元(新台币,遭起治下同),诉法涉选包吃包住还能前往著名景点拍照。同年12月,陈姓里长再与其他3名里长招揽20多人前来厦门,5天4夜行程每人需负担交通费6000元,其余吃住则由大陆方面招待。判决指出,陈姓里长借由帮大家代订机票,向每人抽佣金1000元,合计31000元。检方声称,旅游期间正值台湾选举期前,时机敏感,团员们受到大陆官方资助以低廉费用出游,依照岛内所谓的“反渗透法”“选举罢免法”起诉。此案后由高雄市地方法院审理,陈姓里长向法官表示,两岸交流已经行之有年,而且在旅游期间也未提到政治敏感话题。另外3名里长也指出,只是单纯前往观光旅游,且并非无偿招待,每个人都还是有缴团费。此外也有其他证人向法官指出,过程中都是以交流及观光旅游为主,另也有证人说,期间相关人员都没有提到政党轮替、选举议题,也没有提到是否支持某候选人或政党。至于陈姓里长多收的1000元费用,也只是拿来买伴手礼,团员认为无不合理之处。法官则认为,依据被告及证人说法,均表示旅游行程中未涉及选举、政治议题,难以构成贿选,判里长4人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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